2015年8月21日 星期五

潔淨聖殿


◎周約翰牧師
2015816

經文:馬可福音十一:15-18,彌迦書六:8

序言:耶路撒冷的聖殿情形

耶路撒冷的聖殿,是千古歷史以來,全世界信徒的聖地。如舊約聖經:Ps.122人對我說,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我就歡喜;也如Ps.137我們曾在巴比倫的河邊坐下,一追想錫安就哭了。

在耶穌的時代,亦是散居於各國猶太人的心中聖地。從希臘、羅馬、敍利亞、埃及、巴比倫、波斯各地來的猶太人都以耶路撒冷的聖殿為聖地。

經文背景:

在舊約時代中聖殿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地方,人民必須依照猶太人所訂的規則進入崇拜。至於聖殿建築是使用大理石和金子來建築,是無比的華美亮麗。周圍有四個庭院,按等級為;祭司院、以色列人院、婦女院及外邦人院。聖殿四面都有不同高度的圍牆繞着,長度共 1300 呎至 1000 呎左右。它的廣闊外院稱為外邦人院,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但在這個外院之內,則有一道矮小圍牆,牆邊有石牌刻着,不准外邦人走進去,違者會被處死。第二個 庭院為婦女院也只准許婦女進去獻祭,平時不准進去的。而以色列院是專為猶太人而設的,在重大節慶中猶太人會聚集在這裏崇拜並將祭品親自交給祭司。而聖殿最裏面就是祭司院,只有祭司可以進去的。

經文事件的發生是在外邦人院,是聖殿中唯一准許外族人進入的地方。馬可的記載表明耶穌是何等直接地桃戰耶路撒冷最重要的宗教機關的偽善和腐敗。耶路撒冷原本是榮耀的聖城,卻變成為罪惡的首都,聖殿原本是上帝的居所,卻變成宗教權貴的賊窩,原因何在?由馬可福音第十一章第15節至第18節中可看見3個原因:

一、清潔聖殿的污穢和罪惡

聖殿是用來敬拜上的的地方,不是當作買賣得利的地方,這些買賣與祭司長和文士們絕對有關連;難怪耶穌會驅離聖殿裏買賣的人並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便教訓他們說、經上不是記着說:『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麼?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耶穌在此嚴厲指責撒都該人大祭司的家族,因為瀆職為己取利,完全罔顧聖殿裡聖潔的本質。另外耶穌也不許人拿着器具從殿裏經過。這是猶太人的米示拿經訂下的一條規則『:人不許帶着手杖,穿着涼鞋和拿着口袋,或滿腳塵土,走進聖殿,也不准把聖殿當作一條捷徑,隨便的走過』

舊約中聖殿的崇拜重點不在於祈福,乃在於面對上帝認罪、懺悔與安靜聆聽祂的話語及教導,也就是和上帝溝通、祈禱,以色列人聖殿常被稱為「祈禱的殿」。到聖殿敬拜不是為了參加宗教儀式,而是與上帝親近。與上帝親近最直接方式是祈禱,所以主耶穌說:『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祈禱就是虔誠敬拜的核心。
宗教權貴:祭司長和文士們為何除滅耶穌呢?因耶穌把那些人趕走,那些買賣人的損失,必然也是他們的利益損失;所以主耶穌的潔淨聖殿才會觸怒了祭司長和文士們,其實是這些宗教權貴把聖殿污穢了,致使聖殿表面看是敬拜上的的地方,其實是藏垢納污的處所。主耶穌基不允許有這些汙穢和罪惡在祂的殿裏,那正是祂潔淨聖殿的原因。

二、掃除虛假的聖殿權貴及管理階層

聖殿禮拜是神聖的,是讓人禮拜、祈禱,和上帝親近的地方。但耶穌時代的聖殿的宗教權貴及管理階層,從大祭司以降卻將聖殿變成了商場和買賣收益的地方。這些人提供場地給商人做買賣,也給兌換銀錢的人擺攤位從事金融交易。表面上好似給前來朝拜的人方便,無傷大雅,背後卻也牽扯到龐大的金錢利益。祭司權貴管理階層在這油水當中上下其手,竊取私利。

難怪耶穌以嚴厲的話語譴責他們就像盜賊一般,偷拿上帝的物,也將聖殿變成了賊窩,這是何等嚴厲而可怕的指責!這些人的作為,簡直把人之內在與靈魂的信仰,物質化成為只顧外表和形式的宗教。祭司權貴丟棄了聖殿重要的信仰造就之意義和靈性功能,只看重組織控制和金錢利益收入,這的確是可怕的墮落。聖殿腳色一旦變成金錢商場,信仰敬拜變成了宗教社團,自然就會有一批為利益產生的假祭司、假先知隨之興起。

前蘇聯著名文學家杜思妥也夫斯基在所寫的一本「福音書」中,就說過這樣的一句話:「當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唯一宗教的時候,從那天開始,中世紀教會開始墮落了!」翻開東西方歷史,我們真的是看到這樣的問題出現。教會若沒有堅定的信仰作底,很快就會因為享受到金錢利益的滋味之後,使人失去了理想和對生命尊嚴的堅持。今日台灣社會的亂象是一些地方中央官員貪婪所致,所謂的上樑不正下樑歪。因此,貪瀆或貪污及賄賂已成為台灣社會與政權的不明文習慣化,值得我們深思反省:人的生命不僅是靠食物,而是靠上主所說的每一句話(參考申命記八:3b)。當魔鬼用天下萬國給耶穌基督看,然後對耶穌基督提出非常具有誘惑的話說:「你若向我下拜,我就把這一切權柄和財富都給你;因為這一切都已交給了我,我願意給誰就給誰。」(路加福音四:6-7)但耶穌基督很清楚,他回應魔鬼的話非常簡潔有力,他讓魔鬼知道,只能敬拜上帝,「惟獨敬奉他」。

三、伸張公義

經文對今日的啓示
這一段經文提到耶穌所清潔聖殿的事情有兩項。
第一項是以欺詐的手段,讓人無法直接來到神的面前。
第二項是提到有些人到聖殿的目地,並不是要到聖殿,而是經過聖殿。對這些人而言,聖殿中的一切都沒有意義。此時此刻,神問你我,對於心中的聖殿,對於教會的敬拜,對於台灣社會你不是過客。

管理聖殿祭司家族不但沒有遵照規定執行,反而視聖殿為家族企業的貿易中心,官商勾結,賄賂、貪瀆等敗壞聖殿名譽的情況日愈嚴重,耶穌看不下去,才拾命清理聖殿。耶穌清楚知道這樣作一定惹毛當權派。

今天台灣社會的亂象源自政商勾結造成貧富不均,這要叫誠實的老百姓如何存活。這正是台灣基督徒站起來用行動伸張公義的時候,看到不公義的事勇敢的指正,社會才有盼望。舊約聖經先知彌迦看不慣執政當局的所作所為,腐敗的行政體系,貪婪的政治手腕,欺壓善良的百姓,更重要的是執政當局縱容其百姓公然違背與 神的契約,敬拜偶像,國王不斷拒絕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地用各種方式向 神進行賄賂,試圖掩飾他的罪過。因此,上帝透過彌迦先知的口宣告:要清除心中 的不義和貪腐的行政手段,重新回到 神的面前悔改,依靠 神的心意大力改革,伸張公義,公平的對待百姓。

耶穌在拿撒勒傳道時曾引用以賽亞先知的話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油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 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四:18-19)

結論:

彌迦書六:8【台語】「人啊,伊曾(bat)指示你甚麼是好。耶和華愛你甚麼?獨獨愛你行公義,心存憐憫,謙卑及你的上帝相及(saⁿ-kap)行。」,而是為了宣揚並建立上帝的治權。上帝治權的管理對象是人心,目的是引領眾人順服上帝旨意,遵行祂的道,行事端正,去除邪僻,享受真正平安、和平的生活。

今日教會的存在乃為要榮耀上帝的名,我們在主裏都是兄弟姊妹,不分彼此。目的是: 拯就失喪心靈和受苦難的百姓而設的,它不是為特別的人種或民族所設立的,它是為凡是 相信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而預備的崇拜中心。


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

領人歸主


◎周約翰牧師
201589

經文:使徒行傳一:8、馬太福音廿八:19-20

領人歸主之使命

「獨獨聖神臨到恁的時,恁欲得著才能,閣佇耶路撒冷,遍猶太,及撒馬利亞,直到地極,欲做我的干證。」(台語~使徒行傳1:8)。
「所以,恁著去招萬民來做門徒,給因洗禮,互因歸佇父、子、聖神的名, 教示因遵守我所互恁一切的命令。著會記得,我逐日及恁同在,直到今世的結束。」(台語~馬太福音28:19-20)

這兩段經文讓我們清楚知道,主的門徒具有傳揚福音,帶領人歸主之使命。基督徒領人歸主,既是參與主耶穌之吩咐向萬國萬民傳揚福音的使命,也是基督徒生活的見證行為。

主設立教會的目的是什麼?難道不是廣傳福音-領人歸主嗎?「祂又 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馬可福音 16:15-16)

領人歸主~是教會復興最直接的方法!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
       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
       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
       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羅十:13-14

主的名字就是耶穌基督:希臘文裡的耶穌相當於希伯來文的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拯救,簡言之就是救主。希臘文的基督相當於希伯來文的彌撒亞,是受膏者意思,也就是受膏的君王。因此耶穌基督這兩個名字表明祂是我們的救主和君王,祂的使命是要把我們從罪惡裏拯救出來。因此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我們基督徒要將: 未曾信主,未曾聽見主, 沒有傳道的,那些未信主的人領他信耶穌就如同主從罪惡裏救他出來。求主用祂的寶血立刻赦免洗淨人一切的罪,並且藉著祂的聖靈立刻潔淨、更新、重生人的心靈,使未信主耶穌的社區百姓能獲得屬靈新生命,成為上帝的兒女,並使眾人有力量離開罪惡靠主成聖的生活。

新約聖經~領人歸主先鋒~使徒安得烈


「耶穌在加利利海邊看見弟兄二人,就是西門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裏撒網;他們是打魚的。耶穌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太四18.19

使徒安得烈和彼得是至親兄弟,弟弟安得烈名氣沒有哥哥彼得那麼大,但他卻比彼得先認識主耶穌,因為彼得是由安得烈帶領而認識主耶穌的。總之,若沒有安得烈引領就沒有後來的彼得的成就,而引人歸主正是使徒安得烈一生最美好的事奉。他總是成為百姓和主耶穌之間的橋樑,藉著安得烈帶領人使許多人能認識主,他領人歸主和廣傳福音的熱忱,在主耶穌門徒中是最突出的。

新約中有三次提到安得烈這人領人到主的見證,可見他的重要性。這三次安得烈將人領到主耶穌面前的行動,這在整個日後福音的事工上產生極大的影響。

1.領親人信主:

「跟從耶穌兩個人,一個是安得烈。他先找著自己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基督)了於是領他去見耶穌。耶穌看見他,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你要稱為磯法(彼得)」〈約一40/42
他遇見主耶穌之後,便去找他的家人哥哥,並且將西門彼得介紹給主耶穌。西門彼得後來成為初代教會的開拓者,和大有能力的使徒,後人也因他的引領而受益(約一35~42)。

2.領孩童、少年人信主:

「有一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這裏有一孩童帶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甚麼呢?耶穌:你們叫眾人坐下,眾人就坐下數目約五千。耶穌拿餅祝謝分給那坐著的…吃剩的收拾起來裝滿十二籃子。」〈約六8/11
由經文看見安得烈帶領那位帶著五餅二魚的孩童來見耶穌,成就了五千人吃餅得飽的神蹟。安得烈的細心和信心,在許多小事上顯明出來,特別是他知道在適當的時機、適當的地點、完成適當的使命(約六8~9)。

3.領知識份子希臘人信主:

「上來過節禮拜的有幾個希臘人。他們來見腓力,求他說:先生,我們願意見耶穌。腓力去告訴安得烈,安得烈同腓力去告訴耶穌。」〈約十二20/22
由經文看見安得烈同腓力,一起將一些希利尼人帶來見耶穌(約十二20~22)。我們若從安得烈三次帶領人歸主的傳福音過程,這些將是我們學習的美好榜樣。安得烈傳福音是有步驟、有策略,是循序漸進的。

使徒安得烈三次領人歸主的策略:首先是自己的親人,其次是自己的同胞,最後是外邦人。由近而遠,由親而疏,這也正符合主升天前對門徒所賜的命令:「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有人要問,怎樣行才能領人歸主~ 得救,有三件事必須做:

一、認自己的罪:

約翰書第一章九節,這是對基督徒說的,原則上認罪總是得神赦免。傳福音的人最怕的事,就是罪人吃了酒席,而沒有見主人的面。認罪乃是說這是罪,不是光求赦免。人認罪,不是只向神說,我驕傲,我嫉妒,乃是更要向神說,我驕傲這是罪,我嫉妒這是罪。如此,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人一認罪,就是站在神的國度,若不認罪,他就仍在罪的深淵。總要讓他剛硬的膝頭軟了,讓他跪下來。要認罪,求赦免。這樣認罪有一個極大的好處,就是他一輩子忘不掉。這樣一求,他就跑不掉了,神也算數了。

二、信上帝的話:

認罪後還得用上帝的話餵養他,要讓他讀聖經的話。讓他讀而又讀。雅各書第一章二十一節說,神所栽種的話,能救人的靈魂。彼得後書第一章四節,人靠神的應許,才能與神的性情有分。使徒行傳第二章四十一節,五旬節時人得救,就是接受彼得的話,他引用了聖經的話。人信上帝的話,是接受上帝的工作。上帝話語的內容就是上帝的工作。傳福音的人須將聖經上神救恩的話,多精讀、多背念幾節。把上帝的話,一句一句地向他們念,一直到他們清楚為止。這樣,未信者就永遠忘不掉。領人歸主得救,應把上帝的話,好像枕頭一樣,讓他們枕在頭下。如約翰壹書第一章九節,先認罪這是行為。信是說,神已經用他兒子的血洗淨了我一切的罪,這就行了。

三、口裡承認:

羅馬書第十章十節說,要他公開地承認。有些人信主得救不牢靠,是因口裡不承認。領人歸主要帶未信者口裡承認,他公開地承認就牢靠了。人只要信神的話,並且口裡承認,靈就活過來,上帝就把他的靈放在人的靈裡。信的行為上帝給他一個新的心,信的結果,上帝給他一個新的生命。領人歸主不能馬虎,人不敢口裡承哪有得救的生命。我們不只要救人,更要領人歸主為主得人。


耶穌在升天之前曾經對門徒們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一:8) 根據這樣的應許,在使徒行傳 1-7 章,我們看到耶穌升天之後,門徒們領受聖靈後領人歸主,使耶穌復活的福音在耶路撒冷被傳揚,教會得以被建立。領人歸主的福分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2015年8月7日 星期五

合神心意的長執


◎周約翰牧師
201582

經文:提摩太前書三:1-13、羅馬書十二:4-5

引言:

感謝上帝的帶領,教會於今年510日和會,順利選出了5位長老,7位執事,經小會的決議,決定於今天82日主日舉行第12屆長執就任禮拜,名單—長老:鍾主權、陳素娟、陳慶鐘、李松山、王美華(),執事:王慈玲、郭純憫、游豐裕、葉亞琴、蔡惠善、鍾世豪、陳正文()。新的長執上任之後,我們教會將進入一個新的展開。盼望大家如同保羅對羅馬教會在教導所言: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在服事關係中,一同為真理作工。

今天經文羅馬書124- 5節「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由經文裡可從二項來談長執的服事:

一、服事各盡其職:

教會乃是主基督所選召之信徒結合而成的團體,係主基督之寶血所贖回的團契,這是何等的寶貴選召!基督徒的一生當以榮耀上帝為目的;以管理萬物為責任;以傳揚福音為任務」是我們必須實踐的作為。因耶穌升天之前,囑咐跟隨祂的人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馬可福音十六章 15 節)為了有效傳揚福音和管理教會,教會必須有設立適當的組織,才能使之健全發展。

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乃以「主教制度」來管理與運作教會的事物與福音工作。「主教制度」即是一種以主教為首的階級制度,是教會中歷史最悠久的制度, 神職與服事人員依其職位,各有不同的階級,教會還依地域劃分教區,教區中的主教,掌管其內的行政和教會工作,是最高的決策者,其所掌握的權力之大,可想而知!

宗教改革之後,在萬民皆祭司理念為中心之大多數的新教教會,乃捨棄「主教制度」,改採「公理制」與「長老制」各盡其職:

1.「公理制」又可稱為「會眾制」,是一種 由會眾決議教會內部事務,主任牧師為最高決策者之制度。當今的浸信會、公理會、神召會、靈糧堂及一些新興的獨立教派,乃採用這個會眾制度。一般而言,有較多的教會採用「公理制」, 然新教還是有一些教派仍依循主教制度,諸如:聖公會、衛理公會、路德會(信義會)等。所不同的是,新教的教會之主教可以結婚,組織家庭。 

2.「長老制」又可稱為「代議制、議會制」,是一種以民主、共和議會形式管理教會的制度,這些代議代表被稱為『長老』 ( 使徒行傳 14 23 節、 20 17-28 節、提多書 1 5-9 節等 ) ,長老有『治會管理的長老』與『傳道訓誨的長老』-後者是牧師 ( 提摩太前書 5 17 )。牧師與長老皆由教會的在籍陪餐會員於「議會」(會員大會)中選出,若受交託,牧師和長老方可代表所屬教會出席中、總會的各項會議。

現今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制度如下~

以「長老制度」組織與管理教會。此一制度的信仰、典故與精神,從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會法規》當中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會法規序文>之解說,得以見著: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加爾文根據聖經的解釋及教理而組織長老主義政治,經過英國與加拿大兩長老教會的介紹而傳入台灣,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乃繼承加爾文主義的改革宗信仰與長老教會制度者;由各堂會所選出的代表專負治理之責。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以牧師與長老組成三種議會推行一切事工:就是各堂會的『小會』,各區域的『中會』,與全國的『總會』。基於上述有所謂的「牧師」、「長老」、「執事」、「小會」、「中會」、「總會」,以及總會屬下的各大機構,而這些機構,乃由教會所選出的代表負責管理並推展事工。我們深信長老教會制度具有聖經上與神學上的根據,旨在彰顯基督的王權與主權。」

二、服事互相配搭:

會員大會選出長執的依據:初代教會的監督工作由一群長老負責(徒20:1728;多1:57),包括管理教會(提前3:55:17上),教導、牧養(20:28)、懲治信徒(徒20:28;彼前5:2),堅守真理(徒20:28-31、多1:9),甚至管理財務(徒11:30),而且是以團隊的服事方式呈現互相配搭。

對於和會所選出的長執,會友當然也有所期待-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信徒和長執就是互為肢體了。耶穌要我們在彼此肢體中,分擔彼此的難處與喜樂,這也是耶穌唯一認可作祂門徒標記。為能展現出教會配搭與服事的效果,我以牧師的立場,寫出身為牧師對長執的服事有8項期待-來彼此呼應: 1. 參與聚會。 2. 讀經禱告。 3. 信仰服事。 4. 十一奉獻。  5.協助牧師。 6. 生活聖潔。 7. 傳揚福音。 8. 榮神益人。

曾讀過的一篇文章說:提到有一位會友前往拜訪英國浸信會-有講道王子之稱的司布真牧師( Charles Haddon Spurgeon 1834-1892 ),這會友向牧師提問說:他想加入一間十全十美的教會;司布真牧師聽f其講完之後回他說:「我的教會絕不符合你的理想,不過,我不相信歷史上曾經出現過一個完全純潔的教會。如果有的話,我奉勸你千萬不要進去,免得你把人家好好的一個教會給它破壞了。」事實上要在教會裡找到十全十美、毫無瑕疵,遭受批判、攔阻和壓力,也不會出現血氣和情緒的長執,實在難上加難喔!各位,教會服事當中難免都會因人、事、物上出現軟弱問題,就如新約時代的羅馬教會、哥林多教會、加拉太教會、撒狄教會就是最好的例子。畢竟人是有限的動物,誠如詩篇一一九篇 96 節所載:「我看萬事盡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極其寬廣。」

人是有限的,上帝卻透過我們有限的人,完成他無限的工作。只要人能在有限中,互為肢體、彼此扶持,便能彌補不足與缺陷,就好像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 4-8 節所述:「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在教會的服事裡牧師與長老集體領導、長執團隊同心服事兄姊和社區,在這個世代更應如此同心服事互相配搭,才能在互為肢體的信仰生活,一起團隊相互配搭,完成福音宣教使命。

合神心意的長執應具備的條件如下--

1. 品格端正:教會長執必須無可指責,因此要有相當的品格作教導。長執的職份既在建立教會他只能有一個妻子或丈夫;他為人要嚴肅,能管束自己,生活有規律,不酗酒,不好鬥,意思是要懂得節制自己,不受情緒和私慾所控制。

2. 家庭美滿:東西方的看法有點類似,漢人有修身、治國、平天下的說法,這和聖經的的說法相當吻合,也很實際。上帝在創造之初為人類設立家庭,目的是要表彰大家庭─教會的樣式。所以作為教會的同工要在教會中執行紀律,就必須先管理好自己的家,作一個好的家長。長執可以在教會中表現得很熱心愛主,而實際上或許是一面愛主一面愛世界,但是在家裏你就無法偽裝愛主,因為他們完全知道你的一切,所以在家庭中作家人的模範,乃是最好的學習。

過去有一位女長老她很熱心教會事工也很愛主;很可惜丈夫不信主,她覺得很遺憾。有一次禮拜後她邀請牧師去和她丈夫談道。牧師拜訪她先生回來之後,打電話告訴她說:你先生認為你在家中太過於霸道,他說如果信主耶穌是這樣,他寧願不信。這句話讓她有很深的反省並改進。感謝主!隔一段時間她和先生就一起來教會。牧師問女長老如何做到?她回答:以前自認為是女強人很有能力,而丈夫屬於較弱者因此讓她養成指揮型的人物,但是家庭生活不需要一位強人來指導,家庭生活需要處處表現愛的見證生活就可以。所以她改變自己用愛的態度溫柔對待丈夫,行之一陣子就得以解決。不但如此,由於他們夫妻關係改善,一對兒女深受感化,後來也來參加主日學和團契,不但子女個性變好了,連讀書都自動自發認真讀。所以長執的家庭生活美滿是建造教會的起點,長執見證基督的愛--需要落實在自己家庭生活裏才能顯出幸福美滿,為主榮神益人。

3. 有好名聲:透過我活出福音,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該有的好名聲意識,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呼召(calling)。其實信仰的實踐是知易行難。像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對學生如此說: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是軟弱的(太26:41) 。又如保羅所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偏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7:19)。在我們的一生當中會不斷經歷財富、感情、權勢、名位的引誘,是不容易抗拒的,拒絕後或許有失落的感覺,只要靜下心來藉著禱告靈修,確定這是上帝給予我們的呼召,那麼信仰就會肯定你的價值與尊嚴。所以保羅一再提醒我們,由於世上人給我們基督徒有格外的觀察和審視,我們必須給外界有最佳的典範見證。目的是要讓那些鄰舍和敵對的人,因為找不到我們的錯處或壞名聲,就會覺得自己慚愧,無話可說。(提2:8)所以好名聲的見證是傳福音的最佳利器,就是保羅所說的好名聲。

加爾文論到教會與事奉( Church and Ministry )時,強調教會教導的職責是紀律( Discipline )和使窮人得釋放。紀律就是生活有節制,當一個人信主之後,若性情、個性仍受制於自己的軟弱和私慾,他如何能以基督的心來管理教會呢?使窮人得釋放就是耶穌基督所說的要愛人如己,要善用上帝賜給我們的才能與金錢來愛你的鄰舍。因此長執的責任就是建造教會,確保它是合神心意的教會。成為教會長執並非單靠意願或一股熱誠,而是實在必須結出生命與生活的果子,這樣才能讓主喜悅。希望弟兄姊妹常常為我們所選出來的長執是奉代禱,讓上帝的靈常與長執同在,讓我們的教會成為主所祝福的教會。

合神心意的長執:凡事遵守神所吩咐的一切命令,成為神所喜愛的門徒;也如聖經中的人物:1.如亞伯拉罕因信稱義蒙神悅納;2.如雅各為神盡忠職守;3.如大衛剛強勇敢得神賞賜;4.如摩西忠心謙和為神效力帶領百姓;5.如約伯正直聖潔在患難中持守純正。他們都是合神心意、被神看中的門徒,足以做為世人靈性的借鏡、學習信仰的榜樣。

馬偕博士於1872年在淡水登陸時抬頭看到四週圍青翠的山時,他聽到內心深處聖靈的聲音說:「此地就是了。」1867年馬雅各、李庥等人豈不是也看見此地這裡需要福音拯救?今日長老教會在台灣宣教已經150週年,我們劍橋教會也在劍潭大社區成立了40年,我們看見了什麼?親愛的長執同工,兄姊,劍橋教會存在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呢?我們教會周圍百姓如大海中載浮載沈一群沒有主耶穌的生命的人,我們若視而不見,仍然穿戴整齊預備做禮拜嗎?還是扮演一艘救難船行在社區江河裡,有看見那許多求救呼喊寶貴的靈魂嗎?

耶穌對門徒說「天上地上的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28:18~20)「要去」這豈不也是耶穌對你我所命令吩咐的話?上帝對耶利米說:「我見有差你,你去!我見有吩咐你,你著講。」願咱所選出來就任的長執,都有如先知的選召有使命、有異象、有遠見、有抱負,有歡喜事奉的心志,願意要去行動,願上帝賜福大家同心為主的福音做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