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7日 星期五

合神心意的長執


◎周約翰牧師
201582

經文:提摩太前書三:1-13、羅馬書十二:4-5

引言:

感謝上帝的帶領,教會於今年510日和會,順利選出了5位長老,7位執事,經小會的決議,決定於今天82日主日舉行第12屆長執就任禮拜,名單—長老:鍾主權、陳素娟、陳慶鐘、李松山、王美華(),執事:王慈玲、郭純憫、游豐裕、葉亞琴、蔡惠善、鍾世豪、陳正文()。新的長執上任之後,我們教會將進入一個新的展開。盼望大家如同保羅對羅馬教會在教導所言: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在服事關係中,一同為真理作工。

今天經文羅馬書124- 5節「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由經文裡可從二項來談長執的服事:

一、服事各盡其職:

教會乃是主基督所選召之信徒結合而成的團體,係主基督之寶血所贖回的團契,這是何等的寶貴選召!基督徒的一生當以榮耀上帝為目的;以管理萬物為責任;以傳揚福音為任務」是我們必須實踐的作為。因耶穌升天之前,囑咐跟隨祂的人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馬可福音十六章 15 節)為了有效傳揚福音和管理教會,教會必須有設立適當的組織,才能使之健全發展。

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乃以「主教制度」來管理與運作教會的事物與福音工作。「主教制度」即是一種以主教為首的階級制度,是教會中歷史最悠久的制度, 神職與服事人員依其職位,各有不同的階級,教會還依地域劃分教區,教區中的主教,掌管其內的行政和教會工作,是最高的決策者,其所掌握的權力之大,可想而知!

宗教改革之後,在萬民皆祭司理念為中心之大多數的新教教會,乃捨棄「主教制度」,改採「公理制」與「長老制」各盡其職:

1.「公理制」又可稱為「會眾制」,是一種 由會眾決議教會內部事務,主任牧師為最高決策者之制度。當今的浸信會、公理會、神召會、靈糧堂及一些新興的獨立教派,乃採用這個會眾制度。一般而言,有較多的教會採用「公理制」, 然新教還是有一些教派仍依循主教制度,諸如:聖公會、衛理公會、路德會(信義會)等。所不同的是,新教的教會之主教可以結婚,組織家庭。 

2.「長老制」又可稱為「代議制、議會制」,是一種以民主、共和議會形式管理教會的制度,這些代議代表被稱為『長老』 ( 使徒行傳 14 23 節、 20 17-28 節、提多書 1 5-9 節等 ) ,長老有『治會管理的長老』與『傳道訓誨的長老』-後者是牧師 ( 提摩太前書 5 17 )。牧師與長老皆由教會的在籍陪餐會員於「議會」(會員大會)中選出,若受交託,牧師和長老方可代表所屬教會出席中、總會的各項會議。

現今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制度如下~

以「長老制度」組織與管理教會。此一制度的信仰、典故與精神,從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會法規》當中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會法規序文>之解說,得以見著: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加爾文根據聖經的解釋及教理而組織長老主義政治,經過英國與加拿大兩長老教會的介紹而傳入台灣,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乃繼承加爾文主義的改革宗信仰與長老教會制度者;由各堂會所選出的代表專負治理之責。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以牧師與長老組成三種議會推行一切事工:就是各堂會的『小會』,各區域的『中會』,與全國的『總會』。基於上述有所謂的「牧師」、「長老」、「執事」、「小會」、「中會」、「總會」,以及總會屬下的各大機構,而這些機構,乃由教會所選出的代表負責管理並推展事工。我們深信長老教會制度具有聖經上與神學上的根據,旨在彰顯基督的王權與主權。」

二、服事互相配搭:

會員大會選出長執的依據:初代教會的監督工作由一群長老負責(徒20:1728;多1:57),包括管理教會(提前3:55:17上),教導、牧養(20:28)、懲治信徒(徒20:28;彼前5:2),堅守真理(徒20:28-31、多1:9),甚至管理財務(徒11:30),而且是以團隊的服事方式呈現互相配搭。

對於和會所選出的長執,會友當然也有所期待-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信徒和長執就是互為肢體了。耶穌要我們在彼此肢體中,分擔彼此的難處與喜樂,這也是耶穌唯一認可作祂門徒標記。為能展現出教會配搭與服事的效果,我以牧師的立場,寫出身為牧師對長執的服事有8項期待-來彼此呼應: 1. 參與聚會。 2. 讀經禱告。 3. 信仰服事。 4. 十一奉獻。  5.協助牧師。 6. 生活聖潔。 7. 傳揚福音。 8. 榮神益人。

曾讀過的一篇文章說:提到有一位會友前往拜訪英國浸信會-有講道王子之稱的司布真牧師( Charles Haddon Spurgeon 1834-1892 ),這會友向牧師提問說:他想加入一間十全十美的教會;司布真牧師聽f其講完之後回他說:「我的教會絕不符合你的理想,不過,我不相信歷史上曾經出現過一個完全純潔的教會。如果有的話,我奉勸你千萬不要進去,免得你把人家好好的一個教會給它破壞了。」事實上要在教會裡找到十全十美、毫無瑕疵,遭受批判、攔阻和壓力,也不會出現血氣和情緒的長執,實在難上加難喔!各位,教會服事當中難免都會因人、事、物上出現軟弱問題,就如新約時代的羅馬教會、哥林多教會、加拉太教會、撒狄教會就是最好的例子。畢竟人是有限的動物,誠如詩篇一一九篇 96 節所載:「我看萬事盡都有限,惟有你的命令極其寬廣。」

人是有限的,上帝卻透過我們有限的人,完成他無限的工作。只要人能在有限中,互為肢體、彼此扶持,便能彌補不足與缺陷,就好像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 4-8 節所述:「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在教會的服事裡牧師與長老集體領導、長執團隊同心服事兄姊和社區,在這個世代更應如此同心服事互相配搭,才能在互為肢體的信仰生活,一起團隊相互配搭,完成福音宣教使命。

合神心意的長執應具備的條件如下--

1. 品格端正:教會長執必須無可指責,因此要有相當的品格作教導。長執的職份既在建立教會他只能有一個妻子或丈夫;他為人要嚴肅,能管束自己,生活有規律,不酗酒,不好鬥,意思是要懂得節制自己,不受情緒和私慾所控制。

2. 家庭美滿:東西方的看法有點類似,漢人有修身、治國、平天下的說法,這和聖經的的說法相當吻合,也很實際。上帝在創造之初為人類設立家庭,目的是要表彰大家庭─教會的樣式。所以作為教會的同工要在教會中執行紀律,就必須先管理好自己的家,作一個好的家長。長執可以在教會中表現得很熱心愛主,而實際上或許是一面愛主一面愛世界,但是在家裏你就無法偽裝愛主,因為他們完全知道你的一切,所以在家庭中作家人的模範,乃是最好的學習。

過去有一位女長老她很熱心教會事工也很愛主;很可惜丈夫不信主,她覺得很遺憾。有一次禮拜後她邀請牧師去和她丈夫談道。牧師拜訪她先生回來之後,打電話告訴她說:你先生認為你在家中太過於霸道,他說如果信主耶穌是這樣,他寧願不信。這句話讓她有很深的反省並改進。感謝主!隔一段時間她和先生就一起來教會。牧師問女長老如何做到?她回答:以前自認為是女強人很有能力,而丈夫屬於較弱者因此讓她養成指揮型的人物,但是家庭生活不需要一位強人來指導,家庭生活需要處處表現愛的見證生活就可以。所以她改變自己用愛的態度溫柔對待丈夫,行之一陣子就得以解決。不但如此,由於他們夫妻關係改善,一對兒女深受感化,後來也來參加主日學和團契,不但子女個性變好了,連讀書都自動自發認真讀。所以長執的家庭生活美滿是建造教會的起點,長執見證基督的愛--需要落實在自己家庭生活裏才能顯出幸福美滿,為主榮神益人。

3. 有好名聲:透過我活出福音,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該有的好名聲意識,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呼召(calling)。其實信仰的實踐是知易行難。像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對學生如此說: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是軟弱的(太26:41) 。又如保羅所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偏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7:19)。在我們的一生當中會不斷經歷財富、感情、權勢、名位的引誘,是不容易抗拒的,拒絕後或許有失落的感覺,只要靜下心來藉著禱告靈修,確定這是上帝給予我們的呼召,那麼信仰就會肯定你的價值與尊嚴。所以保羅一再提醒我們,由於世上人給我們基督徒有格外的觀察和審視,我們必須給外界有最佳的典範見證。目的是要讓那些鄰舍和敵對的人,因為找不到我們的錯處或壞名聲,就會覺得自己慚愧,無話可說。(提2:8)所以好名聲的見證是傳福音的最佳利器,就是保羅所說的好名聲。

加爾文論到教會與事奉( Church and Ministry )時,強調教會教導的職責是紀律( Discipline )和使窮人得釋放。紀律就是生活有節制,當一個人信主之後,若性情、個性仍受制於自己的軟弱和私慾,他如何能以基督的心來管理教會呢?使窮人得釋放就是耶穌基督所說的要愛人如己,要善用上帝賜給我們的才能與金錢來愛你的鄰舍。因此長執的責任就是建造教會,確保它是合神心意的教會。成為教會長執並非單靠意願或一股熱誠,而是實在必須結出生命與生活的果子,這樣才能讓主喜悅。希望弟兄姊妹常常為我們所選出來的長執是奉代禱,讓上帝的靈常與長執同在,讓我們的教會成為主所祝福的教會。

合神心意的長執:凡事遵守神所吩咐的一切命令,成為神所喜愛的門徒;也如聖經中的人物:1.如亞伯拉罕因信稱義蒙神悅納;2.如雅各為神盡忠職守;3.如大衛剛強勇敢得神賞賜;4.如摩西忠心謙和為神效力帶領百姓;5.如約伯正直聖潔在患難中持守純正。他們都是合神心意、被神看中的門徒,足以做為世人靈性的借鏡、學習信仰的榜樣。

馬偕博士於1872年在淡水登陸時抬頭看到四週圍青翠的山時,他聽到內心深處聖靈的聲音說:「此地就是了。」1867年馬雅各、李庥等人豈不是也看見此地這裡需要福音拯救?今日長老教會在台灣宣教已經150週年,我們劍橋教會也在劍潭大社區成立了40年,我們看見了什麼?親愛的長執同工,兄姊,劍橋教會存在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呢?我們教會周圍百姓如大海中載浮載沈一群沒有主耶穌的生命的人,我們若視而不見,仍然穿戴整齊預備做禮拜嗎?還是扮演一艘救難船行在社區江河裡,有看見那許多求救呼喊寶貴的靈魂嗎?

耶穌對門徒說「天上地上的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導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28:18~20)「要去」這豈不也是耶穌對你我所命令吩咐的話?上帝對耶利米說:「我見有差你,你去!我見有吩咐你,你著講。」願咱所選出來就任的長執,都有如先知的選召有使命、有異象、有遠見、有抱負,有歡喜事奉的心志,願意要去行動,願上帝賜福大家同心為主的福音做見證。